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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学术成果奖励政策修订工作顺利完成


发布日期:2013-07-15    点击:
  从2013年1月开始启动,历经5个月,我校学术成果奖励政策修订工作日前顺利完成,修订后新的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已经学校同意颁布实施。
  此次修订工作是在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对我校学术成果奖励政策进行的第四次修订。修订工作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牵头,在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科技处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图书馆等学术成果奖励工作组成员单位(部门)积极配合,各学院(部)的大力支持和全校教职工广泛参与下,先后经过了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、校内意见征集、学术成果奖励政策修订专题会议讨论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等环节,确保了修订工作的科学、有效、民主、公平。
  与以往学术成果政策修订工作相比,此次修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体现了五大基本原则。一是坚持增长原则,加大成果奖励幅度,修订后的奖励政策奖励幅度有较大提高,鼓励全体教工出高水平、高质量成果;二是坚持注重服务学科原则,充分考虑国家学科评估体系变化,将发明专利转化与应用情况、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等内容纳入奖励范围,以更好的服务学科发展;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原则,充分把握学科差异性,充分考虑了理工类学科与人文社科类学科各自学科特点,确保各学科和谐发展;四是坚持科学合理原则,确保奖励政策修订的科学性、严谨性,使奖励的成果即体现水平,又体现效益;五是坚持操作性原则,抓住政策修订的基点,从我校校情出发开展修订工作,理顺了我校学术成果奖励工作的管理体制,使出台政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,以便更好的推动我校学科健康发展。
  学术成果奖励政策是指导我校进行学术成果建设,开展学术成果奖励的基础性文件,新颁布实施的《西安科技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(修订)》,必将在鼓励创新,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学、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积极性,不断提升我校学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积极而重大作用。